齐苏勒大王
齐苏勒,字笃之,纳喇氏,满洲正白旗人。清康熙四十二年(公元1703年)任永定河分司,后擢山东按察使,兼理运河事,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, 授河道总督。雍正四年,齐苏勒堵睢宁、朱家口决口有功,加兵部尚书、太子太傅。雍正七年,齐苏勒病逝后,皇帝特命在开封为他建庙祭祀,并入京城贤良祀,谥号“勤恪”。供奉在嘉应观西大殿。
齐苏勒治河有方
清朝治河是维系全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,河督往往都是被皇帝认为才干卓著的人中俊杰。齐苏勒在治理水定河过程中表现出了非凡的才智,因此雍正皇帝继位后很快选定他担任了两河总督。
他到任伊始,便对治河官员中的严重徇私舞弊行为采取了断然措施。他亲自带领人员视察河防,推算出培修河堤所需资金,下拨给属官,这项节省开支五分之四。他毅然裁减了迎来送往、请客送礼的程序,制定了严格的人事财务制度,使从前纪律松驰的治河队伍出现了新的面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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